违规使用借书证处理办法

发布者:图书馆发布时间:2018-12-05浏览次数:540

本办法依据学院相关校规校纪的原则和有关条款制订。
一、使用他人借书证
借用双方各停止借书权2个月。
二、使用失效借书证(已挂失或已注销的借书证)
1、使用本人失效借书证:
停止借书权2个月;扣留失效证件;以书面形式通知所在单位。
2、使用他人失效借书证:
停止借书权3个月;扣留失效证件;以书面形式通知所在单位。
三、盗用、冒用他人借书证以及使用来历不明的借书证
对盗用、冒用他人借书证以及使用来历不明的借书证者,一律送交学院保卫部门处理;同时停止借书权6个月。
四、使用伪造借书证
对使用伪造借书证者,一律送交学校保卫部门处理;同时停止借书权6个月。
五、如系累次违规,将加重处罚。